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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飞简章

发布人:茅杰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9日    阅读次数:3229
2012年安阳工学院招飞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人
二、招飞区域:河南省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男性高中毕业生(招收理科考生,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夏季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年龄16至20周岁(1992年9月1日-1996年8月31)。
3、本人历史清楚、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性格开朗、体格健壮、五官端正、动作协调、爱好文体活动、处事果断灵活。
4、背景调查、身体条件符合在豫招飞单位认定的合格学生。
四、高考报名、志愿填报与录取
       1、高考报名: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学生,按省招办的相关规定参加高考统一报名。
       2、志愿填报:2012年安阳工学院认可在豫招飞单位认定的体检、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建议合格考生一志愿填报原招飞合格单位,二志愿报考安阳工学院。
       3、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2012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提前批,经省招办批准,择优录取。
五、入学复查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教育部2009年10月16日《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发 [2009]84号)第十三条要求,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可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对于未如实反映既往病史,且所患疾病不适合飞行员培养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注:入学三个月内,如因身体原因停飞,按取消入学资格处理)。身体复查和综合测试合格考生进入安阳工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取得相应学籍。
六、学制与学科
    学制为四年,学科门类为工学。
七、学习、训练和管理
1.依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培养方案。
2.学生必须修读教育部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
3.在学习、训练期间,因身体、技术等原因不能继续就读本专业或参加训练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入相近专业学习;不符合在校继续学习条件的停飞学生予以退学。
4. 学习成绩、身体条件等合格的飞行技术专业的学生,经有关航空公司或航校综合测试合格,到有关航校进行飞行训练。
5.学校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八、收费标准
按照当地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服装费以及教材费等。按中国民航局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体检费。飞行训练费采用学员自费或签约航空公司支付或学员工作后用工资偿还或贷款担保等模式。
九、毕业与就业
飞行技术的学生按照培养方案修完所有课程和培训科目,成绩合格,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可的有关执照、完成毕业设计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可获得安阳工学院颁发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的,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到有关航空公司,由航空公司择优录用。
       十、报名咨询
咨询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黄河大道安阳工学院招生及就业指导处、安阳工学院飞行学院
咨询电话:15037228660、15037228662、15236502577、15803728631、18738282060,0372-2909218
学校网址:http://www.ayit.edu.cn/
    编:4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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