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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南艺术本科录取情况

发布人:茅杰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9日    阅读次数:2012

广播电视编导(文):折合分最高分295.6,最低分263.2分

广播电视编导(理):折合分最高分276.8,最低分247分

艺术设计(文):折合分最高分314.55,最低分285.75

艺术设计(理):折合分最高分309,最低分264.75

动画:折合分最高分289.05,最低分267

绘画:折合分最高分295.05,最低分268.05

我校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分占40%,专业分占60%,按折合后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我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分占30%,专业分占70%,按折合后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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